哈尔滨市汽油价格_哈尔滨汽油涨价
第一,汽油是谁买的,在什么时候买的,在哪里买的?用什么装的?如何运输至现场的?
汽油是死者曹某涛自己在5月8日10时41分,在道里区新发镇胜利加油站购买的,一共16.75升。曹某涛的操作手法是,先将汽油加入自带的塑料桶中,放于车后货箱,剩余汽油加入其驾驶的小货车内。关于这节内容,时间精确的某一分钟,应该是警方调取了加油站的录像,和交易记录。这在公告的第一部分有提到。
第二,汽油是谁泼的?还是在拉扯过程中,都有泼洒的行为?
曹某涛自己将汽油泼在自己身上及周边,正在的卢某秋,即张某和妻子上前劝解,张某和将汽油桶从曹某涛手中抢下,并移至10米以外。其间,曹某涛将卢某秋搂住,在卢某秋挣脱中,将手中打火机点燃,致二人不同程度烧伤。从受伤的部位来看,卢某秋是烧到了右背部、右肩部及右上臂,所以,应该是被曹某涛的左手搂住了才导致的。
第三,打火机是谁的?谁点燃了汽油。买汽油和泼汽油的人,不一定会点燃汽油。
通报给出了答案,打火机是死者自己买的。通报载明,11时19分,曹某涛到道里区崂山路启诚超市,购买了两个防风打火机和一个普通打火机。公告称调取了超市的录像。同时,公告还指出打火机和汽油桶盖上检出的DNA,经比对与曹某涛一致。关于曹某涛是自己点燃汽油这一情节,警方目前的证据包括执法记录仪、120工作记录仪记录,120急救人员、出警民警询问,及在场目击者证实。
第四,尸检报告中,是否提到了手部曾被捆绑过?
报告否认了曹某涛被捆绑的情节。现场曹某涛未被绳子捆绑,刑事技术部门现场勘查未发现现场有绳子残留物,检验鉴定未见绳子捆绑痕迹,网传的“绳子”为烧焦的衣服残留物。这里要说的一点是,如果曹某涛的手真的被绑住了,卢某秋烧到的位置不太会是右背部、右肩部及右上臂。
第五,家属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
警方通告称,医院急诊室的显示,曹某涛母亲对曹某涛说“他儿子浇的,听着没有”,曹某涛点头。其母又对曹某涛说:“听见没有?他爹把着的你,他儿子往你身上倒,他爹把着你,往你身上浇的汽油,他儿子点的,知道了不?”曹某涛点头“嗯”。随后,曹某涛之妹曹某录制了网传。
关于这一情节,触犯了刑法二百四十三条,属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建议警方应当立刻追究相关人员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不然还会引发社会上的进一步猜想。即:既然他们诬告陷害,为什么不追究?
2021年1月14日,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一车主他的汽车因为燃油耗尽停在了中石油加油站前,因为汽车停在马路中间有隔离带,但由于汽车燃油耗尽,人力实在无法移动,就希望中石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可以提供一些散装汽油,却遭到中石油加油站工作人员的拒绝。那么购买散装汽油需要出具证明是什么情况呢?
中石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如果车主想要购买散装汽油,就必须要到派出所开具证明。对于中石油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说法,也确实是我国的相关规定。我国规定:如果个人需要购买散装石油,必须到派出所开具证明。对于中石油加油站工作人员的做法,随后该车主录吐槽:中石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没有人性,为难老百姓。
对于此种情况,中石油加油站的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是个人车主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话,必须要到居委会开申请并提供和用途等具体的信息,并到派出所办理相关的手续之后,才能到指定的加油站进行购买散装汽油。无奈之下,涉事的车主只能叫来拖车,将汽车拖进加油站加油。
这件事情被车主曝光在网上之后,网友却纷纷点赞加油站工作人员按照规章办事的的态度。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散装汽油不同于其他商品,个人购买散装汽油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对社会造成危害。有很多网友表示:该车主的行为实属无礼,遇到这种情况工作人员也只是按照章程办事,因为如果个人没有任何相关凭证就购买散装汽油的话,很可能会用于危害社会的行为,车主遇到这种情况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就能解决。他要求工作人员向他出售散装汽油的行为也属于违反工作规定,这也是一种为难工作人员的行为。对于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网友们都纷纷表示支持。
现在在我国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有关的规定,对于个人购买散装汽油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国家这样做也是为了防止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在私自购买汽油后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因为这样做很容易对社会造成危害。我认为车主要求中石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向他出售散装石油的行为是不正确的,特别是当他知道购买散装石油还要求工作人员向他出售,更是体现了他的个人素质低下,没有规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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