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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失误 致使杭州南岸花城业主与公墓毗邻而居06-02-23 13:51 发表于:《中国城市论坛》 分类:未分类
规划失误 致使杭州南岸花城业主与公墓毗邻而居
来源:://sh.house.sina.cn 2006年02月16日 《小康》杂志
在连续十余天的寒冷之后,2005年12月23日的杭州终于有了些温暖,这丝暖意,似乎是对南岸花城业主们维权的一份鼓励。但显然,“三九寒天”其实才刚刚开始。
这个“三九寒天”并非指一年中最冷的那几天,而是突如其来的“公墓”,让南岸花城500多位业主感到“心寒”。
“阴阳”两界一墙之隔
2005年12月8日,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南岸花城”的业主发现,紧挨着东区围墙外,突然出现了一个挂名“杨岐山三江生态陵园”的大型公墓。据了解,此陵园现在占地20亩、设墓穴1400穴;二期增加20亩、增加墓穴8000穴。
“陵园在极其隐蔽的状况下施工,从2005年8月左右开始,这里围墙高砌,铁门紧闭。我们发现时墓地已经建设完毕,工程已经在收尾阶段,在南岸花城北入口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成千个阴宅已经整整齐齐排列,最让人不解的是该墓地与南岸花城仅仅一墙之隔。”一位业主向《小康》描述。
另一位业主在“南岸花城业主论坛”网站上写下了这样的一段伤感话:买下南岸花城的房子,令我追悔莫及。我并不富有,一百多万的房款,有自己多年节衣缩食存下的,有向亲友暂借的,还有巨大的一笔按揭,需要一个月一个月地还。可是谁料想,与我翘首企盼的家园一墙之隔,竟然有个三江陵园!陵园紧挨家园,墓地相邻小区,南岸花城一夜之间成为横跨阴阳两界的“特色小区”。试想一下,白日里,隔三岔五地听到出殡人的鞭炮声,哭号声;时,万籁俱寂,令人胆战心惊的坟场边,除了守陵人,还有谁能够坦然居住? 恐怕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这样的心理承受能力亦或是另类到愿意花上百万去充当一个守陵人吧。
对此,南岸花城业主们彻夜难眠、忧心如焚。他们怎么也想不通,为何要在一个高档住宅区一墙之隔的地方建造如此规模的公墓?它究竟是怎么选址立项的?
审批单位不知墓地紧邻小区
“杨岐山三江生态陵园这个项目我们是批过的,大概是2004年夏天,由萧山区的义桥镇报上来的。”2006年1月14日,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局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对《小康》说,这个项目的目的是为了配合2006年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下称休博会)的召开,位于萧山区的东方文化园是休博会主会场之一,而其周边(包括杨岐山上)存在着数目众多的乱坟、野坟和旧坟,满目疮痍,确实有碍东方文化园的观瞻,所以2004年10月份我们就批了这个项目。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南岸花城住宅区和东方文化园之间的杨岐山上散落着1400余座原村民的坟墓,对杨岐山风景区整体景观的影响很大。因此由萧山区休博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闻堰镇、义桥镇负责选址、落实用地并组织实施,开工建设占地20余亩,立项名称为“三江陵园”,实质为乡村公益性生态复葬工程。
对此,南岸花城业主表示,好事也应该科学论证,精心组织。这个项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相关单位在“三江陵园”的选址论证、方案确定、散坟迁移等重大问题上草率从事,居然将杨岐山上的散坟,全部集中迁到了花城的隔壁,规模巨大,触目惊心。
这位王姓负责人说:“当时建设三江陵园的报告中并没有提到杨岐山旁边还有一个高档住宅区“南岸花城”。报告是萧山区义桥镇送上来的,陵园的位置也属于义桥镇管辖。而南岸花城所处的位置却是由同属萧山区的闻堰镇管辖的,从地理位置上看,分属两个镇区的南岸花城和三江陵园却只有一墙之隔。”他表示,此前并不知道三江陵园与南岸花城离得这么近。
南岸花城与陵园分属于两个镇,如果说在选址问题上两镇没有及时沟通或许还说的过去。但是,杭州市萧山区休博会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关于东方文化园杨岐山迁坟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要求“一定要按照区民政局审核同意的方案,高标准建设好生态公墓,并做好相应的基础配套等服务工作”。那么,萧山区民政局应该不会不知道所要建的三江陵园就在南岸花城旁边吧。
《条例》“滞后”还是执行“超前”
据业主反映,三江陵园的报批、审核从来没有征求过南岸花城业主的意见,南岸花城的业主从来也不知道紧挨住宅区有这样规模的公墓存在。事发后,业主们上访相关部门发现,该公墓早于2004年10月22日就已经立项,但是直到最近公墓爆发,业主们才知道该公墓与南岸花城仅一墙之隔。
事实上,对于墓地的选址,浙江省有明文规定。《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24条规定: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应当建立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上。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
三江陵园的选址离南岸花城如此之近,显然违反了《条例》规定。然而,萧山区民政局对此的回答却是“《条例》滞后”,这令业主们惊讶万分。有业主气愤地说,“这是公然漠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新的《条例》出台之前,就可以无视原《条例》的合法性而自行其是?是不是轻描淡写地认为《条例》滞后了,就可以为所欲为? 且不论新《条例》会如何制定,就按照萧山区民政局所引证的浙江省办公厅[2004]5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 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里面提到‘三沿五区’的坟墓要进行整改,的意思难道是要把散坟都整到居民住宅区隔壁来吗?”
业主维权一波三折
为了能让南岸花城“公墓”最终能够得到圆满解决,2005年12月14日,业主们自发成立了“南岸花城业主维权小组(下称维权小组)”,开通维权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并将进展情况随时通知《小康》。
“希望通过调查的真相,以稳定业主激动的情绪。我们要查明事实,不要让不明真相的弱势群体为此而受伤。还我们一个和谐、宁静的南岸花城,还我们这个城市一份宁静与和谐,还我们法律法规一个严肃和公正。” 维权小组如此定位自己。
维权小组的工作得到了广大业主的信任和支持,他们纷纷解囊,为维权小组活动募集资金,以解决维权过程产生的交通汽油费、资料文件印刷费、热线电话维护费以及取证所需要的费用等。
从2005年12月16日开始,维权小组在多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先后发出了《致相关部门的紧急呼吁书》《给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紧急呼吁书》《致萧山区民政局的公开信》,并上访民政、、土地、建设、规划等等相关部门,呼吁紧急暂停南岸花城项目围墙外的杨岐山坟墓迁址复葬工程,请求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的精神,重新规划和制定杨岐山坟墓的迁址复葬方案。
2005年12月28,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三江陵园的相关工作已经暂时停顿。维权小组表示,虽然事情朝着利好的方向发展,但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业主的要求是撤消三江陵园的立项和审批,迅速恢复山体原貌;对已迁入的墓穴及杨岐山上的散坟在近期另行选址并迁移;如果以上两条不能实现,南岸花城业主要求就“三江陵园”的立项进行公开听证会。
2006年1月16日下午3点,《小康》收到维权小组发来的手机短信:维权行动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江陵园将予搬迁!随后,记者在“南岸花城业主维权论坛”网站上也看到了维权小组发出的维权通报:经萧山区民政局、信访办、以及义桥镇和闻堰镇当地部门的多渠道的确认,原“三江陵园”将另行择址搬迁,现在正把水泥墓穴从陵园搬离,相关工作已经近半。
谁为规划失误埋单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前,这确实是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南岸花城业主历经一个多月的维权历程终于有了结果。但是整个并没有完全结束,正如维权小组在通报中所说,“南岸花城的梦又开始延续了,也衷心希望杨岐山村民的散坟得到妥善安置。”
据悉,三江陵园内已经有闻堰镇的26座散坟迁入,而现在三江陵园将予搬迁,也就意味着,刚刚迁入的这26座散坟还得再迁走,它们的家属会以怎么的心情去接受这个事实呢。
《小康》在萧山区民政局访时一位干部说,建设三江生态陵园主要是为了把这些散乱的旧坟集中起来,进行有序布局,若建成后,整个外观环境肯定会大大改善。当然,整治山野乱坟、旧坟也符合杭州市的环境治理精神。这个工程已经叫停了,也没什么好说的。
“三江生态陵园的事,我们不是很清楚。选址工作主要是由民政部门来做的。现在已经停工了,再谈这件事没什么意义了。”萧山区国土局一位姓陈的同志也不愿再谈此事。
但是,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吗?南岸花城业主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占地20亩三江陵园墓地建设的资金投入,搬迁陵园所需费用,重新选址再建陵园还需要大笔资金,这些损失该由谁来埋单?《条例》第24条规定:“建立公墓,应当经市、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建立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应当依法向、土地、规划、林业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立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可见,公墓的选址立项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板子”也不能都打在某一个部门的屁股上。
“公墓”的真正原因,或许正如一位业主所说,其背后隐藏着某种见不得光的交易。(文/李秀江 阮加文)
(应南岸花城维权小组要求,文中所指业主均隐去具体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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